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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晚上跟老婆聊天講到說,之前週末騎腳踏車帶女兒去兜風的時候,才出門沒多久她就想睡覺了,於是我隨便找一家星巴克,打算點杯咖啡休息一下,讓她睡一會之後再出發。結果我咖啡點下去之後她的瞌睡蟲就跑走了,但是錢都付了只好坐著喝完咖啡再走。
 
看著陽光灑進星巴克的窗戶,耳朵微繞著輕柔的沙發音樂,不時還會伴隨咖啡機的蒸氣聲,再加上客人點完咖啡之候店員都會用英文再"點單"一次。啜一口咖啡,感受曼特寧的濃烈和牛奶的溫醇在口腔中融合,如果不是旁邊兩位歐巴桑講話太大聲的話,坐在星巴克喝咖啡真的會有一種身在國外的錯覺。
 
我說:星巴克賣的是一種氣氛,叫做布甚麼碗糕的,正在努力回想到底那個詞叫做布甚麼的時候,她說:喔對呀是布爾橋亞的霸權,我差點脫口而出"布雷雅未克",我自己都不知道這個詞是哪來的。
 
聽著她繼續聊下去,我覺得有點糗,因為我之前看完相關文章的時候我還想說要跟她分享一下,但是真正到了要講出來的時候我卻只吐不出一個字,我真的是太失落了,有一種耍帥失敗的感覺。
 
後來仔細想一想,我之前看書好像都只看一遍,看完之後就把書本丟在一邊,如果問我書中講甚麼的話我有時候還真的說不出來,因為我看書是真的用「看」的,所以自然就不會研究書本中的知識。
 
要檢視有沒有把書看進去的最好方式,就是看可不可以把書中的知識用自己的話講一遍或是寫出來,只有是自己的知識的時候才可以用自己的話寫出來或是講出來,這個道理很簡單,但是我領悟太晚...
 
其實這種筆尖思考的力量是很大的,跟自由書寫術一樣,寫著寫著大腦就會開始啟動橫向的水平思考,有時候我們會把看似不相關的一些事情寫進來,但是最後又把這些事情給連在一起,這種思考的方式對寫作人是很有幫助的。
 
接下來我嘗試著以「筆尖思考」的方式去看書,我發現看書的方式跟以前有顯著的不同,現在看書會停在一頁一陣子,眼睛前後來回的把重點都看一次並且會在心中默念,看完一個段落之後我會開始想一下前面這一段在講啥,如果我要用自己的話來說的話,會是甚麼? 然後有時候會在書本寫下筆記,這是我以前看書不曾有的習慣。
 
用這種方式看書雖然有點累而且看得比較慢,但是我覺得看完書的收獲真的比較多。如果在學校的時候,老師有教這種看書方法的話,或許我們就會少走一點冤枉路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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